长期以来,人们去银行买理财产品时,基本上只问理财经理三个问题就够了——投资期限多长、收益率多少、保不保本?甚至连第三个问题也不用问。因为在刚性兑付的大环境下,理财产品基本上都能保本,预期收益率几乎等于实际收益率。
然而,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封闭式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降再降,银行不再愿意为理财产品背上隐性担保的沉重包袱。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已经成为银行理财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银行理财产品由封闭式预期收益率型向开放式净值型转化,已然成为大势所趋。于是在不少投资者眼中,银行理财变得越来越像开放式公募基金:传统的投资期限被申购赎回日期所取代,固定的预期收益率变为不断变化的单位净值。这意味着市民购买理财产品时必须多一份理性和对产品的基本了解,不能再简单地依靠预期收益率来决定是否购买。
银行竞相开发净值型产品
有银行信用背书、有隐性担保的预期收益率型理财产品一直备受投资者青睐。但在资金面宽松、利率下行的环境中,传统银行理财的年化收益率已经降至3.8%左右,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大不如前。在这种环境下,净值型理财产品则为投资者获取更高收益提供了可能。从去年至今的市场情况来看,净值型理财产品,特别是开放式净值型产品正逐渐成为银行理财市场的主流。
起初,规模较大的银行是力推此类产品的生力军。比如交通银行的“得利宝开新添利系列净值型理财产品”,招商银行的“日益月鑫进取型理财计划”,光大银行的“阳光稳健一号理财管理计划”,民生银行的“非凡资产管理智赢系列”,恒丰银行的“恒裕金理财-月月盈(净值型) 系列”,广发银行的“薪享事成净值型人民币理财计划”等。其中,工商银行向开放式、净值型产品转型的态度最积极。去年以来,工行先后推出“增利”、“尊利”、“稳利”、“同利”、“国债期货”、“尊享”、“随心e”等一系列开放式和净值型产品,目前管理的开放式产品已超过1.5万亿,净值型产品规模已超过8000亿元。从今年开始,规模较小的银行和地方城市商业银行也纷纷发力净值型理财产品。比如北京银行的“心喜系列人民币京华尊享理财管理计划”,宁波银行的“2016年净值型理财计划”等。
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此前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5)》,截至2015年底,开放式理财产品存续4882只,资金余额10.32万亿元,资金余额占全市场比例为43.91%,占比提高了9个百分点,较2014年底增长5.08万亿元,增幅为96.95%。在全部开放式理财产品中,净值型理财产品资金余额1.37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0.81万亿元,增长幅度为144.64%。
净值型产品 收益高不保本
所谓净值型理财产品,其运作模式与基金类似,非保本浮动收益,投资者购买产品前无法预知产品实际收益率,而是根据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定期在产品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布产品净值,投资盈亏由投资者自负。这是一种打破刚性兑付的产品类型。
与传统理财产品未到期无法赎回相比,净值型理财产品更具备流动性。产品通常约定最短持有期,期满后投资者每周或每月都可在开放日进行申购和赎回。同时,不同于传统理财产品的透明性较低,净值型理财产品会定期披露收益,投资者的操作也更加灵活。
工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韩松撰文指出,客户认为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即客户所得实际收益,银行具有“隐性担保”职责,应该“刚性兑付”;而银行认为按照协议约定,产品投资风险应该“买者自负”。双方都认为自己不是风险的承担者,一旦风险真正发生,对双方都不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有时为达到较高的预期收益目标,通过资产池与其他理财产品进行内部交易,或通过理财产品之间的“收益输送”来实现较高的预期收益。同时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不得不放弃一些投资机会,投资者也就失去了获取高盈利的可能。净值型理财产品发展,不仅有利于打破刚性兑付,对于投资者的资产配置也更为有利。
购买之前需读懂说明书
净值型产品,可以像债券基金那样完全用市值法估值,也可以用7日年化收益率的方式来估值。比如,假设投资者购买时产品的净值为1,到了下一个开放日,如果产品净值变为1.1,投资者的收益就是1.1-1=0.1,也就是10%;如果净值变为0.9,则收益为0.9-1=-0.1,也就是亏损10%。银行会根据与投资者签署的协议书,在每日、每周或每月等固定日期公布净值,投资者可以进行净值查询。
不过,每款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收益模式都不太一样,投资人购买前必须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以工商银行7月16日正在销售的“工行全球稳健系列开放净值型理财产品”为例。其收益计算方法是,人民币业绩基准3%至3.5%(年化),产品累计净值增长率超过3.5%(年化)计提业绩报酬。业绩基准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并进行信息披露。该产品在扣除工商银行销售费、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若开放日产品投资周期收益率超过3.5%(年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为剩余收益。剩余收益的百分之五十归客户所有,剩余收益的百分之五十作为投资管理人的业绩报酬。这就是说,超过预期收益3.5%以上的超额收益,投资人只能拿一半,剩下的一半要归银行。但是该产品近期的表现很一般,7月5日公布单位净值时只有1.0141,相当于收益率只有1.4%,尚未达到3%至3.5%的业绩基准,更何谈超额收益。
该行同期在售的“工银财富全权委托系列可转债理财产品”、“工银财富全权委托混合型均衡收益理财计划”、“行业优选无固定期限净值型理财产品”和国债期货系列产品表现都还不错。其中工银财富全权委托系列可转债理财产品7月1日公布的单位净值达到1.3801,相当于预期年化收益38%,远远高于该产品发行时的业绩基准6%。行业优选产品7月11日公布的净值为1.1223,当前收益也高于其业绩基准5.5%,而且定期进行现金分红。国债期货增强型理财产品7月1日公布的净值为1.0924,当前收益高于业绩比较基准5.2%,但是产品规定超出业绩基准部分的80%作为客户的超额收益,因此投资人实际到手收益率应该为5.2+(9.24-5.2)×0.8=8.432%
目前绝大多数净值型理财产品没有申购和赎回手续费,但投资人需要支付银行托管费,例如工行对净值型理财的托管费率为认购金额的0.1%/年。
净值型产品 更具权益类特征
虽然净值类产品能让投资人获得预期收益型产品无法比拟的超额收益,但作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净值型理财的投资盈亏由投资者自负。例如某银行两款产品净值分别为1.4367元和0.6921元,购买后者的投资人就可能亏损30%。
事实上,监管部门引导银行理财回归资管本质是促使银行理财转型的重要动力之一。早在2014年12月底,中国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未来力求打破“隐性担保”与“刚性兑付”,引导商业银行发行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同时,新规要求预期收益类产品计提50%风险准备金,该类产品发行成本将大幅增加,继而影响产品收益率,而净值型产品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仅为10%,发行成本大幅降低。因此去年部分银行开始大幅减少并入表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规模,开始推行增加净值型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结构性理财产品,以减轻资本压力。
普益标准的研究员魏骥遥指出,对于银行来说,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并非等于淘汰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对于产品线丰富性的补足,针对不同风险偏好、不同类型的客户,进行更精确的产品匹配。从产品本身的性质而言,传统的预期收益型产品展现了一定的“债券特性”,而净值型产品则带有更为明显的“权益类产品”特性,两类产品各自拥有其特点,并没有孰优孰劣的区别。对于预期收益型产品而言,自2005年第一款理财产品诞生,其发展历程已有十载,产品研发较为成熟,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风险划分方式较为合理,同时对银行而言,在流动性管理方面的压力也小得多。在与净值型产品的比较中,虽然通常开放式净值型产品流动性更强,但开放式和净值型这两个要素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从产品本身来看,理财产品并非必须要全部净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