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袁思东、实习生范芳萍报道:17日,记者获悉,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变相公款旅游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于都县梓山镇梓山村党支部以接受红色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梓山镇党委分别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兰继腾,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肖炳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村委会多次组织公款旅游,大余县纪委决定对村党支部书记郑太才、村委会主任钟其燕进行立案调查,对镇分管领导追责。
赣州市中医院院长刘少华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经赣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对刘少华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责成主管部门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